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加强南校区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19点击量:

各单位及全体师生员工:

为切实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南校区实际情况,现就重点时段交通安全管理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机动车通行须礼让行人,服从现场管理

外环北路是连接教学区与生活区的主要干道,学生上下课期间横穿道路需求集中。在上下课高峰时段(工作日上午8:00-8:30、10:00-10:30、11:50-12:20,下午1:30-2:00、3:30-4:00、5:20-5:40),人车交汇,交通压力巨大。为提高通行效率,建议在此期间选择绕行,避免驶入外环北路。为确保安全,提请广大驾驶员注意:

1.减速慢行,在无信号灯路口及斑马线前主动停车让行。

2.高峰期间,保卫处将在外环北路各关键路口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交通疏导与秩序维护,请途经此处的机动车自觉服从、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与引导。

二、规范货运车辆通行管理

1.指定通行路线:往来综合楼的所有货运车辆,须统一从北门指定通道进出;前往丁香公寓、家属区菜鸟驿站的货运车辆,须从西门进出。

2.落实安全驾驶:货运车辆在校园内必须低速行驶,尤其在途经外环北路等行人密集区域时,须加倍注意观察视觉盲区,转弯、倒车时务必确认周边安全,必要时须有随车人员下车指挥。

3.实行错峰配送:货运车辆应避开上下课高峰时段(工作日上午8:00-8:30、10:00-10:30、11:50-12:20,下午1:30-2:00、3:30-4:00、5:20-5:40)进入校园,按指定路线通行,请各接收单位提前协调、合理安排送货时间。

三、加强外来车辆入校管理

校外车辆校须通过学校官方访客预约系统完成审批报备。前往家属区的车辆,须在校门详细登记被访住户信息,经核实后方可入校。所有外来车辆须遵守校内机动车通行规定,严格遵守限速规定,并且在停车线规范停放。

特此通知。


党委安全保卫部/保卫处

2025年11月19日


上一条:2025年10月校内车辆部分交通违规行为通报
下一条:关于加强冬季用电安全、防范火灾风险的温馨提示

联系我们

长安校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沣路兴隆段266号

雁塔校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

联系电话:81891110(长安校区)  88201110(雁塔校区)

邮编:710071        技术支持:西安聚力

版权所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党委安全保卫部/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