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户籍管理的相关规定,户口在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需办理相关户籍手续,现就做好应届毕业生户口迁转工作通知如下:
1. 派遣单位在陕西省内的毕业生,到单位报到时,将常住人口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到证交由单位办理落户手续。
2. 派遣单位在陕西省外其他省市的毕业生,本人需提前持有效证件到保卫处户籍室登记户口迁移地址(这项工作前期 已通知,并于6月22号完成),由户籍室统一前往白沙路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毕业生到单位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到证交由单位办理落户手续。
注:暂时无法确定落户地址的毕业生,可将户口暂时保留在学校,待落户地址确定再办理迁户手续。
3. 愿意落户西安市的毕业生,可按照西安市户籍新政选择落户西安,毕业生可关注“西安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查阅办理或咨询学校保卫处户籍室。2020届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地址:南校区在行政辅楼一楼(81191111),北校区在西大楼西侧原例行实验楼一楼107室(88202961)